农业农村部批准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,批准7种兽药产品注册,批准6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
创建时间:2026-05-21 15:53
5月18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022号公告,批准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,批准7种兽药产品注册,批准6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,具体内容如下。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兽药注册办法》规定,经审查,批准氟雷拉纳等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,核发《新兽药注册证书》,发布产品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批准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荧光RT-PCR检测试剂盒等7种兽药产品注册,发布产品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批准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(一步法)和鸡新城疫、传染性支气管炎二联活疫苗(La Sota株+QXL87株)变更注册,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此前发布的产品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;批准米尔贝肟吡喹酮咀嚼片变更注册,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此前发布的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废止;批准注射用青霉素钠等3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,有关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变更事项,自行修改原批准的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说明书和标签对应内容,并印制、使用。
特此公告。


来源:农业农村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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